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货物运输车辆的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提高科技治超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第593号令)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等相关要求,自2018年8月1日0:00开始,我市启用两处非现场不停车称重和电子抓拍执法系统,采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违法信息。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G234线平顶山市光华路街道程庄非现场执法检测点为单向检测(三车道)、叶县叶邑镇毛庄村检测点为双向检测(四车道)。以上两处检测点已经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合格。
二、启用非现场执法系统的路段:①G234线(原S103郑新线)K393+800米检测点(卫东区光华路街道程庄村);②S103郑新线K159+300米(叶县叶邑镇毛庄),检测点前方设置超限检测提示标志。
三、非现场检测点前方200米设有电子提示屏,提示违法车辆的基本信息,请违法车辆就近驶入超限超载检测站、点接受处理。未及时处理的,我机关将依照法律规定执行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违法处理地址:
①平顶山市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违章处理地址:平顶山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市湛河区湛南路与沁园中路交叉口东南角),联系电话:0375-2158625。
②叶县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违章处理地址:叶县交通运输执法局(叶县龚店交通 公安联合治超站),联系电话:0375-2311669。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执法局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