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制
3上一版  下一版4
 
“三股劲”精神打造检察新品牌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2018年7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面对检察机关转型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叶县检察院凭着对群众的亲劲儿、抓工作的韧劲儿、干事业的拼劲儿,克难攻坚,凝心聚力,全面履职,各项工作均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三股劲”精神打造检察新品牌

叶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弘军(左一)在李公甫村入户调研 本报记者 卢拥军 摄
叶县检察院开展“关爱青少年法治巡展”活动一幕 本报记者 卢拥军 摄
 

■本报记者 卢拥军 通讯员 牛彩 颜璐 付文彪 郜国阳

■新闻背景

7月11日,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雪飞来平调研时,在听取叶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弘军的工作汇报后,对该院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

2017年以来,叶县检察院新一届领导班子面对检察机关转型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发扬“三股劲”精神,即对群众的亲劲儿、抓工作的韧劲儿、干事业的拼劲儿,克难攻坚,凝心聚力,全面履职,各项工作均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庚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民义也对叶县检察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近日,记者走进叶县检察院进行了深入采访。

镜头一:

2018年4月27日上午,叶县检察院大门口锣鼓喧天,只见一位中年男子将一面写有“司法为民、依法办事”的锦旗送到了值班的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永鸿和控申科科长董新军手中。

这位送锦旗的男子姓李,是叶县常村镇农民,家中饲养的40多只山羊被盗,造成经济损失4万余元。犯罪嫌疑人落网后,赃款已被挥霍一空且无财产可供执行,被害人李某无法及时获得赔偿。

李某家庭十分困难,养羊的本金是银行贷款,家中上有90多岁的老母,下有一双儿女,女儿今年17岁,3岁时不幸被大火烧伤,面部严重毁容,双手残疾。

董新军了解情况后,迅速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积极帮助李某向有关部门申请司法救助,给李某家庭申请了1万元救助资金,还到县妇联协调了2000元救助款,并针对其女儿的伤残,积极筹措资金救治,实施心理疏导,鼓励其努力学习。

近年来,该院通过司法救助帮助弱势群体的案例不胜枚举,把对人民群众的亲劲儿体现在每一起司法办案中。

镜头二:

“俺村现在日子越过越红火了,不愁吃,不愁穿,没事还能跳跳广场舞。这事儿,检察院办得中,办到了老百姓的心坎儿上!”王大妈激动地说。

2018年5月10日,赵弘军又一次来到该院的定点帮扶村——叶邑镇李公甫村,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李公甫村共297户1100口人,其中贫困户就占了106户402人,还有极贫人口5人。为实现精准帮扶,赵弘军带领驻村工作队通过调研,帮助该村制定了三年扶贫发展规划。

现在,村里道路硬化了,道路两旁绿化美化了,村卫生室、文化广场也建起来了,路灯夜间也亮起来了,扶贫产业也发展起来了……

李公甫这个从前让乡镇领导提起来头疼的村、全县出名的问题村,变成了全县扶贫的示范村!

近年来,该院在检察工作中秉持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儿,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镜头三:

2018年7月8日,犯罪嫌疑人蒿某某来叶县检察院领取不起诉决定书,他拉着公诉科科长王红的手,一定要让王红看自己手机里的一段视频。视频里蒿某某瘫痪在床的母亲老泪纵横地说:“感谢检察官,感谢党的法律政策,我的儿子才没有坐牢,这个家才没有散。”

2018年3月,蒿某某驾驶农用低速货车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蒿某某家庭极度贫困,他是家中主要劳动力,还有瘫痪在床的老母亲需要赡养。案发后,叶县检察院及时了解这一情况,征求案件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耐心细致地依法说理,做调解工作,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叶县检察院认为,该案符合认罪认罚相对不起诉的条件,决定对蒿某某做不起诉处理。

近年来,该院在检察工作中坚持干事业的拼劲儿、钉钉子的钻劲儿,振奋精神,强化担当,创新认罪相对不起诉工作机制,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

以上是叶县人民检察院业务工作的缩影。

时间追溯到2017年4月,时任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的赵弘军调任叶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到任后,面对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新形势,如何谋划创新发展凝聚新动能成为摆在赵弘军面前的突出问题。通过深入调研,赵弘军认为叶县检察院要在重传承、求创新、抓落实等方面下功夫。重传承,就是要坚持经过多年沉淀的优秀制度,保持管理机制的连续性,促使制度文化在不断延续中焕发新的生机;求创新,就是在制度发展上力求创新,建立包括考勤管理、业绩考评等内容的绩效管理机制;抓落实,就是要遵照既定制度,发挥党组成员“领头雁”作用,在全院逐步形成“机制管事,制度管人,绩效论功”的良好氛围。

据此,叶县检察院新一届党组提出了“护大局、强监督、抓队伍、提公信”的工作目标,并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水平,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思路决定出路。叶县检察院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攻坚克难、凝心聚力、全面履职,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

2017年,叶县检察院在“三项重大改革”叠加期,保持了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在全市检察机关综合考评中,叶县检察院位居第三。其中,公诉科、未检科位居全市第二,民行科、侦监科、控申科位居第三,政治处、控申科、公诉科、民行科四部门荣立集体三等功,两反及预防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实现了职能及人员顺利转隶,工作圆满收官。

2017年,叶县检察院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河南省科技强检示范院等荣誉称号,连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省级园林单位”等称号。

进入2018年,叶县检察院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大调研、大宣传”活动(以下简称“五大”活动)为契机,以“三股劲”精神为强大精神动力,全面推动工作转型发展。

“三股劲”精神是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对检察工作的最新要求,包括对群众的亲劲儿、抓工作的韧劲儿、干工作的拼劲儿。

赵弘军对记者说,对群众的亲劲儿,彰显的是人民立场;抓工作的韧劲儿,展现的是优良作风;干事业的拼劲儿,诠释的是坚定信念。检察人员要争做“三股劲”精神的践行者,严格公正司法,提高检察工作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8年以来,叶县检察院以“三股劲”精神作为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精神动力,着力在三个方面打造叶检新品牌,奋力开创叶县检察工作新局面。

以对人民的亲劲儿,打造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检察干警要以焦裕禄同志对人民的那股亲劲儿,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更高水准的需求。

近年来,叶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始终牢记为民宗旨,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工作第一位,认真践行“把司法办案搬到群众家门口、将公平正义放在群众手心头”,始终坚持让人民群众“最多跑一次”的工作准则。

通过采取中小学“法治巡展”、“五大”等活动,把检察工作延伸到街头巷尾、田间地头,切实解决了群众的难题,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反映问题,打通了检察机关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赢得各方肯定,百姓亲切地称之为“家门口的检察院”。

“多亏了检察院,现在的昆东市场环境变好了,让人很舒心。”昆东市场里一位来买菜的大娘兴高采烈地对记者说。

昆东市场连接叶舞路与叶廉路,原本是集贸市场,方便附近居民采购生活用品,但由于年久失修,无人管理,道路坑坑洼洼,垃圾四处堆放,脏乱的环境让人叫苦不迭。

2018年4月,在叶县检察院开展的“五大”活动中,叶县检察院控申科科长董新军在走访时,一名群众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反映:“昆东市场垃圾扔得哪都是,污水四处乱流,夏天熏得没法出门,之前向有关部门反映过多次也没用,希望检察院能帮我们解决。”

董新军马上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向检察长赵弘军作了汇报。赵弘军高度关注,责成民行部门立即组织干警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干警现场勘查之后发现,道路坑洼不平,垃圾四处堆放,污水横行,散发着浓浓的臭味,严重影响着附近群众生活。

针对昆东市场存在的问题,检察干警认为主要是有关部门未能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此,叶县检察院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针对检察建议书,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长效整治方案,破败不堪的绿棚被拆除,淤堵的下水管道重新铺设,堆积的垃圾得到清理,坑洼不平的路面也铺上了柏油,冷清的生意重新变得红火起来,成了人们购物、休闲的好去处。

这只是该院控申科便民服务的一个缩影。

控申科先后被授予国家级“文明接待室”、市级“十佳政法单位”、市级青年文明号。董新军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被河南省检察院评为先进工作者。

凭着对人民群众的无限关爱、秉承“让百姓少跑腿”理念,叶县检察院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畅通群众合法权益救助渠道的暂行办法》《关于办理涉法涉诉案件的实施细则》等多项便民服务措施,在全市率先打造一站式检察服务中心、12309综合服务平台,主动服务化解矛盾,努力维护司法公正。近年来,该院先后办理司法救助26人,发放救助款18余万元,刑事申诉后提起再审5件,法律援助17人次……

“金碑银碑,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我们是人民的检察院,检察工作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了这股亲劲儿我们才能真正做到虚心待民、真心为民、司法护民、服务便民,才能切实把工作做好,才能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赵弘军说。

以抓工作的韧劲儿,打赢脱贫攻坚战

在打好脱贫攻坚战中,检察干警要以焦裕禄同志的那股韧劲儿,下真功夫、苦功夫,认真、精准、有效做好服务工作。

近年来,叶县检察院始终牢记责任担当,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迎难而上,埋头苦干。

叶县是省级贫困县,全县18个乡(镇、街道),553个行政村,其中11个贫困乡(镇),120个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11612户,贫困人口36521人。

“脱贫攻坚是当前全县工作的重中之重,打赢脱贫攻坚战,检察机关义不容辞。”赵弘军上任后,通过实地调研,提出了“检察+扶贫”的思路,把扶贫攻坚工作作为检察机关融入群众、深入基层的重要手段,通过强化职能担当和法律监督,为扶贫工作保驾护航。

工作中,该院采取以下措施,夯实检察扶贫工作:

一是通过加强党建,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服务功能,该院党支部与分包贫困村共建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两个党支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助推脱贫攻坚,并借助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五大”活动,在帮扶村开展政策法规宣传。

二是通过细化指标,落实脱贫攻坚任务。赵弘军带领驻村工作队通过走访、调研,明确了帮扶村的脱贫发展规划,把脱贫指标细化到百姓日常需用,提出了“一条路、一口井、一盏灯、一个广场、一个园、一块地”的“六个一”目标,为帮扶村勾画出一幅打基础、兴产业、促发展的美好蓝图。

三是通过“检察+扶贫”,强化职能推进扶贫。2018年是叶县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期的关键一年,面对诸多难题,该院迎难而上,勇于担当,发扬韧劲儿精神,在原有分包两个村基础上,又承担了8个村的扶贫任务。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先后派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共23人,分赴4个乡镇共10个村开展结对帮扶工作。

结对帮扶的主要内容有:法律政策宣传,提高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帮助制定扶贫规划,明确脱贫致富的目标;加大扶贫领域监督职能,护航扶贫工作开展。

例如,为实现精准帮扶,该院驻李公甫村工作队深入农户了解帮扶对象实情,帮助寻找贫困根源,制定脱贫规划,认真落实“一帮一”责任制,建档立卡,实现精准扶贫。

据统计,自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叶县检察院为李公甫村争取扶贫资金近90万元,修通了排污管道460米,村道路硬化工作也已经完成;协调水利建设项目资金12万元,新打机井3眼,成功解决人畜饮水问题;建成十多亩梨树种植基地,建成生猪存栏200头的小型生猪养殖场,建成兔数量已经达到2000余只的兔子养殖场……

李公甫村的变化只是叶县检察院扶贫工作的一个缩影,体现了该院检察干警在脱贫攻坚中践行党的宗旨,秉持久久为功的韧劲儿,迎难而上,克难攻坚。

“我们是人民的检察院,认准了的事情就要心无旁骛,一干到底,要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赵弘军说。

以干事创业的拼劲儿,擦亮“叶检”新名片

面对转型发展的时代课题,检察干警要以焦裕禄同志的那股拼劲儿,转变思路,强化监督能力,不断提升检察水平。

近年来,叶县检察院围绕“认罪认罚相对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等工作,以创新驱动引领检察工作不断发展进步,积极打造具有叶县特色的检察品牌,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2017年以来,该院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大胆探索,积极主动适用,形成了具有叶检特色的认罪认罚相对不起诉工作机制,此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认罪认罚相对不起诉机制主要包括六个方面:转变理念,不起诉权运用常态化;大胆探索,不起诉适用范围更加广泛;细化程序,保证不起诉权规范运行;积极参加社会综合治理,完善社会管控体系;以化解矛盾为抓手,突出重点,彰显人性关怀;矫正回访跟进,确保不诉成效。

据统计,2017年该院适用相对不起诉29人,占全年审结案件数的4.51%;2018年上半年,适用相对不起诉36人,占审结案件数的16.22%,较2017年有大幅度提升。同期人民法院判处轻缓刑的案件比例下降了7.8%。这些成绩都是叶县检察院在认罪认罚相对不起诉机制上积极探索、大力推进取得的成效。

2018年7月12日,全市检察机关相对起诉工作推进会在叶县检察院召开,以推广叶县检察院认罪认罚相对不起诉机制工作经验。

——该院在全市率先探索羁押必要性四项审查机制,所办的李某磊、李某正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

近年来,叶县检察院摒弃传统“构罪即捕”“一捕到底”“不判不放”“羁押是常态,不捕是例外”等监督理念,以加强和规范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为中心,摸索四项机制,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走向了规范化、程序化、精品化。

(一)完善审查告知机制,主动监督。

该院主动开展工作,三管齐下,做到及早发现、及早审查。一是全面约谈,广度排查。与在押人员逐一面谈,确保其明确享有的合法权益。二是动态关注,深度巡查。密切关注在押人员日常表现,有针对性地确定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重点对象。三是分类管理,定向筛查。针对案件的不同性质,分类管理,对轻微案件可调案件重点关注调解情况。

(二)建立协作办案机制,信息共享。

确立内外互联机制,确保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一方面加强内部的协作,执检与案管、侦监、公诉等部门建立长效沟通联系机制。另一方面推进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外部合作,建立捕后调解告知制度。

(三)创新量化评估机制,规范审查。

在全市率先实行羁押必要性审查量化评估机制,设置详细的评估项目,逐项对照得分。一是设置必要条件。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必要条件,如发现在押人员患有不适合羁押的疾病,其他因素均不再考虑,必须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二是坚持否决项目。把犯罪事实不清和证据尚未收集固定完毕两种情形作为否决项目,如果在审查中遇到上述情况,实行一票否决。三是细化加减分情形。把影响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各种因素作为重要考量指标,设置不同的加减分值,确定最终得分情况,根据得分情况作出审查决定。

(四)构建后续监督机制,确保实效。

积极推行审查监督案件后续监督跟踪机制,确保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收到实效。一是跟踪问效。跟踪回访变更强制措施人,防止羁押必要性审查流于形式。二是加强联络。随时随地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最新动态,确保案件诉讼顺利进行。三是案案有结果。及时向办案机关了解有关情况,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得到依法处理。

——该院探索建立关爱青少年法治巡展活动机制,经验被全省推广。

“这种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趣味性强。希望检察官们多组织这类活动。”2017年5月11日下午,叶县检察院巡回法治宣讲活动结束后,廉村镇中学校长刘春明拉着检察官的手感激地说。

5月11日下午,在廉村镇中学操场上,一场别开生面的展览吸引了同学们的目光。大家三五成群地挤在一排排展板面前,交头接耳,不时在笔记本上记录着。叶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关爱青少年法治巡展活动的第一站就在这里。

此次巡展分为国家篇、校园篇、交通篇、社会篇、安全篇、法律篇等系列。每个篇章布展大约10块板面,涵盖青少年生活学习等各方面的内容,将其可能遇见的法律问题涵盖其中,通过漫画、歌谣、案例、法律规定、小故事、小贴士等多种形式一一展现出来,一改以往讲讲课、看看片、发发书等形式,让青少年自己去转,自己去看,自己去思考,在行走中感受法治的力量。

为了让中小学生的法治观念入脑入心,在巡展活动同时,该院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行走的法治力量”征文活动,每到一个学校,学生观展完毕,都要写上一篇观展心得,通过撰写文章真正接受法治教育。

“我们是人民的检察院,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大胆创新检察工作,树立办案与监督不能分离的理念,坚持专业化、标准化、智能化、精细化方向,要把干事创业的拼劲儿集中体现在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新篇章上。”赵弘军说。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