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聪利)“通信电缆落入农民麦地,久拖不予处理,致使农户庄稼难以抢收并延误农时,叶县廉村镇后王庄村的王某等3户农民将通信公司告上法庭,依法维权。”7月26日,叶县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事情要从去年6月说起。当时,一场大雨之后,王某等3户村民发现责任田内的通信线杆倒了,通信电线躺在麦田上,事后一直没有相关人员来维修。今年5月,眼看到了收小麦的季节,但落地的通信线路依然没有维修,这将导致收割机无法进地作业。
“平时看电视、听市里、县里的普法人员宣传,俺也了解到通信线路涉及公共通信安全,不敢私自处理。”为此,王某拨打110报警,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该通信线路是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某分公司架设的。
王某等村民与该公司联系,该公司曾答复及时维修并赔偿损失。但时隔多日却无行动,最终导致王某等村民的小麦未能及时收割,坏在了田里,并且不能按农时耕种秋作物,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王某与其他受害群众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赔偿。
叶县法院受理并调解了此案,法院调解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被告方侵权行为严重妨害了王某等村民对责任田的经营管理,通信公司应当承担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王某等村民的诉求得到了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