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毛玺玺 何思远)7月18日至20日,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建军,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巡视员冯建勋,带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6人对我市《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正廉陪同调研,副市长魏建平参加座谈会。
在7月18日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赵建军指出,此次调研主要是针对平顶山市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条例》的修订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赵建军表示,平顶山在贯彻执行《条例》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值得肯定;座谈中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信息量很大,中肯合理,切中要害,为下一步《条例》修订提供了科学合理的参考,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将认真梳理,及时总结,争取使修订后的《条例》更有可操作性。
我市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注重夯基础,提高了全社会学法守法的自觉性;抓重点,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完善组织、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防治结合,积极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攻难点,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稳步推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或基金制度,强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冯建勋对我市贯彻执行《条例》提出要求。魏建平汇报我市贯彻执行《条例》情况。宝丰县、舞钢市、石龙区、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发言。
7月19日、20日,调研组到宝丰县、汝州市进行了实地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