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毛玺玺)7月17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考后资格审查的一级建造师(增项)的考生可以办理证书了。
办理时,考生需带身份证原件、省辖市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份(河南职称网资料下载栏下载打印、填写基本信息、单位加盖公章)办理证书。代办人员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间从即日起至7月20日,办理地点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人社局窗口。
根据我省有关政策要求,自2017年度开始,二级建造师(增项)、二级计量师考试合格人员不再办理纸质证书,相关信息请到“河南职称网”-“证书认证”-“考试证书”栏目自行查询,注册事宜请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