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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桂芳:出彩的河南检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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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大调研、大宣传”活动系列报道之六
刘桂芳:出彩的河南检察人

 

她是全省检察系统唯一的共青团十八大代表,她作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成员在中央电视台讲授普法课,她主创的“桂芳童话”儿童安全自护教育模式闻名全国,她被誉为“法律界的安徒生”——

本报记者 卢拥军 通讯员 牛彩 黄庆华 任一鸣 张颖茜

■新闻背景

6月26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赵乐际、韩正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到会祝贺,王沪宁代表党中央致词。

作为全省检察系统唯一共青团全国代表——湛河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科长兼团支部书记刘桂芳,当选共青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并出席会议。

会议期间,刘桂芳向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傅振邦汇报了湛河区检察院“未检+团建”共推共建机制的做法,傅振邦给予高度评价,在河南代表团分组讨论点评时两次表扬刘桂芳。

7月5日,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座谈会,欢迎刘桂芳载誉归来,号召全市检察机关向刘桂芳同志学习,勉励刘桂芳同志牢记使命、不负重托,为续写新时代检察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民义在座谈会上高度赞扬了刘桂芳取得的成绩和作出的贡献,并号召全市检察机关大力宣传刘桂芳同志的先进事迹,树立强烈的争先进位的出彩意识,增强责任担当,奉献实现价值,奋斗实现梦想,把个人的出彩融入到中原更加出彩的伟大进程中。

座谈会上,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遂根宣读了《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向刘桂芳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在大会现场亲眼看到习近平总书记的身影,聆听王沪宁同志的致词,我激动万分,深切感受到了人生信仰的升华……”在座谈会上,刘桂芳向与会领导、同志们详细分享了会议的盛况和个人的感受,表示一定听党话跟党走,在工作岗位上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在新时代展示新形象新作为。

一滴水折射万丈光,一朵芬芳十里飘香,这位青年检察官为何能如此迅速地成长为一名团十八大代表?带着好奇,记者近日走进了湛河区检察院。

“人生的旅程布满荆棘与坎坷,当你无助、失落或沮丧时,请试着推开这扇门,向这个乐于真诚守密、善于倾听解惑的朋友坦露你的心声。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同面对人生重重考验,感受生命的美好!”在湛河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门前,记者看到了这段醒目的话,犹如一阵温暖和煦的春风扑面而来。

通过自学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刘桂芳对记者说,这个心理疏导室是她按照专业标准而建的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场所,在全市政法系统是头一个。

据了解,2018年是刘桂芳从事未检工作的第5个年头,也是她从事检察工作的第13个年头。5年时间里,她不但推动湛河区检察院未检工作成为全市乃至全省检察机关一张闪亮的名片,其本人更是获得了诸多荣誉。

2013年,刘桂芳和同事积极探索创新未成年人工作方法,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创立“桂芳童话”儿童安全自护教育模式、涉案未成年人“1+5”立体式帮教模式、防范校园暴力“模拟法庭”等工作机制。

据湛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武文斌介绍,得益于“1+5”立体式帮教体系的显著成效,该院在2015年河南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创新推进会上,被省检察院首批首位命名为“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基地”,并被推荐为全省参考样板。2016年,刘桂芳和“桂芳童话”宣讲课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教育部联合开展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央电视台开设的普法新栏目“法治进校园”特别节目中,刘桂芳作了首讲。

敢于追梦圆梦,做一个有理想的人

A

童话是个让人备感亲切的词语。每个人都有童年,每个人的心中或许都藏着一篇属于自己的童话故事。法律是个严肃庄严的词语,人类从生到死无时无刻不受到它的保护,也受到它的约束。

当童话与法律邂逅,会擦出什么样的火花?刘桂芳用自己的方式给出了一个完美的答案。

现年39岁的刘桂芳是湛河区检察院一名检察官,2013年从事未检工作以后,她发现许多孩子由于接受能力、身心发育等因素,自我保护意识极度欠缺,而传统的普法教育效果平平。

事情要从刘桂芳办理的一起审查批捕案件说起。2014年8月,8岁的圆圆到姥姥家过暑假,邻居王某以带孩子看小猪为名,性侵了圆圆。可天真的圆圆根本不知道王某对她做了什么,直到家人偶尔发现,才使王某受到法律的严惩。

办案中,刘桂芳见到圆圆,可怜的孩子只是懵懂地知道在自己身上发生了可怕的事情,但对其他一无所知。刘桂芳很着急,对于儿童性侵案件来说,处理一个罪犯容易,而让孩子懂得自我保护才是避免这类案件继续发生的最好方法。

2015年春天,刘桂芳在一所小学上普法时发现,课件中几张童话图片和故事似乎格外吸引台下孩子们的目光,那节课学生们听得格外认真,教学效果特别好。课后,刘桂芳萌生了一个想法:将枯燥的法律条文与通俗易懂兼具趣味性的童话故事结合在一起,用讲故事的方式给孩子们带去不一样的自护教育课。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当代青年不仅是追梦者,也是圆梦人,如何教育和保护好未成年人,让他们茁壮成长,是我们每一个检察官义不容辞的职责与使命,也是我梦寐以求的理想和追求。”刘桂芳说。

刘桂芳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她结合工作实际,带领同事开始“加工”现有的普法课程,推出“童话+自护”普法教育新方式。

灰姑娘、白雪公主、青蛙王子等童话人物“登堂入室”,成为检察机关儿童自护教育课程的主人公。

刘桂芳首次用童话上课是在湛河区五虎刘小学。这是一个以留守儿童为主的学校,远离父母的孩子们眼睛睁得大大的,惊奇地听着台上检察官阿姨讲灰姑娘为什么不能太晚回家、白雪公主为什么不能吃陌生人给的食物……下课了,孩子们仍然坐着不离开教室,小手举得高高的:“桂芳阿姨,再讲一个吧!”

对于第一次的成功刘桂芳并不满足,她想改写更多的童话故事。她的想法得到了中国儿童中心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支持,在专家的帮助下,刘桂芳经过不断修改,有针对性地改编童话故事,并科学地分为校园安全、家庭安全、社会安全、假期安全等系列,形成了儿童喜闻乐见的安全自护教育新模式。“桂芳童话”这个亲切的称号,也是来源于喜欢听刘桂芳讲课的孩子们……

刘桂芳利用“桂芳童话”多次开展家长夜校、儿童保护课堂、女生家长课堂等活动,通过课件、舞台剧、漫画书等方式,寓教于乐地将安全自护知识植入孩子们的心田。听过“桂芳童话”的家长和老师达500余人,少年儿童达万余人。2016年8月,平顶山市两级检察院、电视台根据刘桂芳改编的童话故事,联合制作了“桂芳童话”系列法制微电影,“桂芳童话”自此从课堂走向网络。这部全国首个童话体裁法制微电影一经推出,就受到了广大少年儿童的喜爱。

乐于勤学善思,做一个本领高强的人

B

工匠是个令人肃然起敬的词语,匠人们勤学善思,不断改善工艺、雕琢作品,享受着作品在双手中升华的过程,他们追求完美和极致,对精品有着执着的坚持。

当工匠与检察邂逅,会擦出什么样的火花?

刘桂芳选定未检职业后就一门心思扎根下去,心无旁骛,不断积累优势,立志做未检领域的“领头羊”。

“明明,爸爸是农民,供你上学不容易啊,你为什么要走上这条路?”“爸爸,对不起,我迷上了网吧,身上没钱一时冲动才去抢了同学的钱,我真的很后悔,我好想回学校去上课。”“法庭”上,一对“父子”的哭诉字字戳中台下观者内心最柔软的地方。

2016年5月27日,涉嫌暴力抢劫作案两起的“被告人”小明、小海出庭受审。不过,庭审中的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和法警竟全是中学生模样的孩子。原来,这并不是真正的审判,而是平顶山市二中学生现场模拟的以“珍惜青春 远离暴力”为主题的法庭审判。但是,让人痛惜的是,审理的案件却是真实的,改编自湛河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未检案件。

小明(化名,14周岁)、小海(化名,15周岁)随打工的父母进城,转入平顶山市某私立寄宿中学上学。由于父母疏于管教,两人逐渐迷上网络游戏。2014年5月3日至7日,两人逃学上网花光手中的钱后,随身携带一把长50cm左右的刀,在某中学附近先后抢劫他人手机一部、自行车一辆,并致其中一名被害人头部轻伤。20日再次作案时被当场抓获。

此案引起了刘桂芳的深思,如何做到以案说法,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她认真研究案情,逐一对照法条,决定采用模拟法庭的形式开展法制教育。

开庭前,刘桂芳研究案件细节,对参加“庭审”的学生们进行了精心指导,在案件定罪量刑、庭审辩论等方面提供了专业的指导意见。

模拟庭审按照实际庭审流程进行。

“下面向法庭出示第二组证据:被害人陈述……”小检察官应用PPT举证,有条不紊。

“对小明强行索要财物时随身携带有刀具不持异议,但小明二人只是随身携带,并未使用……”小律师的辩护像模像样。

“作为一名法官,我想和你们说,要时时刻刻在头脑中绷紧法律这根弦……我相信你们将来重新回到社会以后,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小法官的一席话释放出了法治的温暖。

“庭审”过程中,小检察官、小律师们的精彩表现让台下不时爆发出热烈掌声;“被告人父母”的话语动人心扉,让人久久不能平息;“被告人”的幡然醒悟、“审判长”的真诚教诲给人以启迪,使观者陷入了沉思。整个模拟庭审规范有序、情理交融,起到了“特别走心”的警示教育作用。

此后,刘桂芳对模拟法庭进行反复雕琢和修改,使其作为模板在全市中小学广泛推广。

刘桂芳说:“对社会关注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充分论证、精雕细琢,把办案的过程当作上法治课的过程,争取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2016年,刘桂芳的模拟法庭与“桂芳童话”宣讲课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教育部联合开展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

2016年冬,大雪纷飞,刘桂芳带着她的宣传课件跟随“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走进祖国的边陲城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霍城县和特克斯县部分中学,开展自护教育、预防校园犯罪等内容的巡讲。

在西行普法路上,她还在不断精心雕琢着每一节法治课,力求精致完美。

一年时间里,刘桂芳还走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云南、广西、四川……她的足迹遍布半个中国。

刘桂芳与“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受到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的亲切接见。2017年12月8日,刘桂芳被评为全省“检察之星”,评审委员会评价她为“法律界的安徒生”。

勇于探索创新,做一个朝气蓬勃的人

C

创新是个让人心潮澎湃的词语,使每个人心中所蕴藏的无限活力竞相迸发。未成年人涉及千家万户,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因此,未检检察官要探索未检工作新路子,运用法律智慧,主动破解工作中的瓶颈和难题,做到有责、负责、尽责。

当创新与未检邂逅,会擦出什么样的火花?

——为青春领航,让未检与团建同频共振。从事未检工作以及团支部工作以来,刘桂芳不断思索着如何使未检业务与团建工作互相整合提升,更好地引导、教育、服务青年。

刘桂芳注意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这项阳光工程,工作主体和服务对象都是青年,与团支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教育青年的职能有很多重合的地方。开展法治宣传、预防帮教……这些都离不开青年干警的大力支持。未检部门在实际办案过程中,需要大量青年干警及志愿者的参与协助,不但能拓展丰富团支部服务联系青年的工作内容,未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也将大大提升。

刘桂芳积极与区团委联系,组建以未检部门青年干警为核心的团支部,将团的建设和未检工作紧密结合,吸纳多名青年检察官和青年志愿服务者参与其中,开展大量效果显著的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形成了两项工作相互促进、相互提升的良好局面,得到了上级的关注和肯定。

2018年1月,团省委书记王艺在湛河区委书记冯建伟和团市委书记王景育的陪同下,专程到湛河区检察院调研“未检+团建”共推共建机制,认为已形成了可复制的经验,值得宣传推广。

——为青春续航,让创新与帮护齐驱并进。对于那些已经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的孩子,怎样才能挽救他们的青春?刘桂芳对此上了心,创新推出“1+5”立体式帮教体系、“组合式”监督模式等工作新机制,让帮护工作插上新机制的翅膀,使迷途的“羔羊”在温情中归来,为走入犯罪深渊的孩子续航青春。

“1+5”立体式帮教体系,即在该院设立未成年人立体式帮教中心,同时与高等院校、爱心企业、技能培训机构、社区矫正部门、公益组织等单位联合建立以观察保护、心理疏导、技能培训、社区教育、爱心公益5种职能的帮扶教育基地,为辖区“三失”(失学、失业、失管)涉案未成年人提供立体式、多层次的帮扶教育,为有效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工作提供了制度和机制保障。

“组合式”监督模式,即对有关司法机关违反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特殊规定的行为进行法律监督。首先,该院协助辖区公安机关组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案组,使基层公安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具备专业部门和人员。其次,为解决办案中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等不能到场的问题,该院积极建议上级领导,联合社会各方力量,组建了由人大代表、社区干部、律师、教师等人员组成的“合适成年人资源库”。

“当未成年人案件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时,承办人可以指定合适成年人到场,监督案件办理,维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程序公平公正。”刘桂芳说。

截至目前,该资源库已经有25人被聘请为湛河区检察院合适成年人,并已与公安、法院实现共享。

据湛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耀介绍,近3年来,该院共帮教23名涉罪未成年人,至今无一人重新犯罪,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发案量也稳步下降。

“青春是用来奋斗的, 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我作为青年检察官,要用汗水和热情成就生命的精彩,用理想和信念见证共同的誓言,让青春与检徽在党旗下绽放光芒,铸就新的更大的辉煌!”谈到今后的工作,刘桂芳自信地说。

●新闻链接

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 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 向刘桂芳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2018年7月3日)

刘桂芳,女,汉族,中共党员,1979年3月出生,2005年8月参加检察工作。历任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公诉科副科长、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2015年8月任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2016年11月兼任团支部书记。2018年5月当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刘桂芳同志长期工作在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一线,她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有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先后被评为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全省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河南好人,2015、2016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制宣讲员”,2017年被评为全省“检察之星”,2018年被授予河南青年“五四”奖章、平顶山市劳动模范称号。2017年,因在“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中表现突出,刘桂芳同志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同志亲切接见,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通报表扬。

刘桂芳同志是全市检察机关党员干警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楷模,是深入落实市委“晋位次、争上游、走前列,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工作部署涌现出的优秀代表。在她的身上,集中展现了一名优秀检察官的思想境界、精神风貌和道德品质,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典型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检察干警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市院党组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向刘桂芳同志学习活动。

一、要学习她牢记宗旨、执法为民的高尚情怀。

刘桂芳同志时刻牢记为民宗旨,恪守为民之责,在检察业务一线默默坚守、兢兢业业、踏踏实实,以实际行动践行执法为民。她把理想信念体现为行动力量,团结带领青年检察干警,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教育青年”的独特优势,建立“未检+团建”共推共建工作机制,有效地将团组织建设和未检工作紧密融合,形成相互促进、相互提升的良好局面,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和共青团系统的高度认可,以实际行动树立起平顶山检察干警的优秀典范。全市检察干警要学习刘桂芳同志牢记宗旨、执法为民的高尚情怀,切实把执法办案过程变成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过程,不断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

二、要学习她用心工作、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

刘桂芳同志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工作中认真钻研、细致研究,坚持完善未检工作机制,整合社会力量,多层次、广视角、全方位延伸儿童安全自护教育和未成年人犯罪帮教等工作,探索出了“桂芳童话”“1+5立体式帮教”等一系列较有影响的未成年人检察新机制新措施。刘桂芳同志和她主创的“桂芳童话”,光荣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教育部联合开展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并在中央电视台“守护明天”普法新栏目作了首讲,以实际行动彰显了平顶山检察干警的良好风采。全市检察干警要学习刘桂芳同志用心工作、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坚持创新发展理念,自觉遵循检察工作规律,注重学习思考和研究谋划,在工作实践中探索新方法,着力培育检察工作新亮点。

三、要学习她敬业奉献、勇于担当的职业操守。

刘桂芳同志将公平正义作为最高的价值追求,坚守着人民检察官的责任担当。作为员额检察官,她时刻不忘监督主业主责,通过建立“组合式监督”机制,向司法机关违反未成年人办案特殊规定的行为“亮剑”,4名办案人员受到相应处理。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中,刘桂芳同志不做表面文章,通过帮助被监督单位成立机构、建章立制,真真正正为被监督单位解决问题,切切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实际行动筑起平顶山检察干警的优良口碑。全市检察干警要学习刘桂芳同志敬业奉献、勇于担当的职业操守,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法治的权威,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向刘桂芳同志学习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宣传刘桂芳同志事迹作为“规范司法行为、全面从严治检、推进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的生动教材,进一步强化事业心责任感,全力投入到 “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实际行动中。两级院要以学习刘桂芳同志先进事迹为契机,注重身边先进典型的挖掘和选树,把学习先进和选树典型工作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建设结合起来,引导全体检察干警对标先进,见贤思齐。广大党员干警要加强学习的针对性,通过学习刘桂芳同志的先进事迹,对照检查自己,找出不足和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不断增强党性修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高能力素质,为促进全市检察机关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争当先锋、争作表率。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傅振邦(左二)翻阅湛河区检察院未检宣传画册。

卢拥军 摄

◀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民义(左)祝贺刘桂芳载誉归来。 李浩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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