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郑州7月10日电(记者刘金辉)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9日发出通知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商品房销售现场管理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将给予相关企业约谈、限期改正、整改到位前暂停网签、典型案例曝光等方式进行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河南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厉打击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严禁实行“零首付”购房,或采用“首付贷”“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严禁通过第三方在网签合同约定价款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价外收取“团购费”“会员费”“信息咨询费”等费用;严禁企业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