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 通讯员刘志强)7月2日,赵某等24人在鲁山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领取了被拖欠了一年多的部分工资款。一位工人说:“如果没有法院的积极调解,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要回这笔血汗钱。”
2015年下半年,赵某等24人先后来到鲁山县一公司工作。自2016年10月开始,由于公司经营不善,工人的工资开始被拖欠。截至2017年6月,该公司欠付上述工人的工资总计达到20余万元。由于长期拖欠工资,劳资双方发生纠纷,此前该公司曾以部分工厂物资抵顶工资款,但拖欠的工资款仍有10余万元。
面对不景气的经营状况,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自己也无能为力。在赵某等人起诉后,该公司先行履行了部分案件款,但仍欠了很大一部分。
此后,县法院巡回法庭庭长魏钰玺带领审判团队多次到被告公司所在地查看了解情况,并与被告负责人见面沟通,引导其转变态度主动想办法解决问题。同时,也反复向原告说明被告公司的经营状况,希望他们能够协商、沟通促成问题的解决。
经过巡回法庭的努力,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被告公司也尽最大努力送来了3万元案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