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16:09,我市接收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第三十七批共1件,问题所在地为郏县1件(标*件)。接收案件交办单后,交办案件落实组已于当日16:15转交郏县人民政府办理。
特此公示。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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