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20:17,我市接收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第三十六批共3件,问题所在地为湛河区1件、新华区2件(标*1件)、平顶山市交通局1件(标*件)。接收案件交办单后,交办案件落实组已于当日20:25转交湛河区人民政府、新华区人民政府、平顶山市交通局办理。
特此公示。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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