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牛瑛瑛 通讯员路易峰)为进一步推进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工作,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障群众健康,市、县两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于5月、6月开展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项检查。
据介绍,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积极行动,总共对112家单位进行了检查,合格单位99家,责令整改单位13家,其中立案2家。从检查情况看,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单位均设立有卫生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有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有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有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或便于拆卸的风口,能按规定定期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开放式冷却塔、空气净化过滤材料、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进行清洗,多数单位建立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
但仍有个别公共场所单位存在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卫生档案不完善,检查时不能当场提供竣工图,清洗、消毒资料记录不完整等情况。还有个别单位未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学检测或评价。针对以上问题,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拒不整改的经营单位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增强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卫生意识,督促使用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消除安全隐患、完善自身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