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21:38,我市接收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第三十五批共4件,问题所在地为郏县2件、叶县2件。接收案件交办单后,交办案件落实组已于当日21:45转交郏县人民政府、叶县人民政府办理。
特此公示。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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