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21:52,我市接收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第三十一批共10件,问题所在地为郏县2件、叶县1件(标*件)、新华区2件、鲁山县3件(其中标*1件)、卫东区1件(标*件)、舞钢市1件。接收案件交办单后,交办案件落实组已于当日22:20转交郏县人民政府、叶县人民政府、新华区人民政府、鲁山县人民政府、卫东区人民政府、舞钢市人民政府办理。
特此公示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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