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企业生产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污水,处理污水对节能减排、保护环境至关重要,国家政策规定向排污者收取污水处理费用,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我市将于7月1日起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日前,记者就如何做好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专访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人。
据市住建局负责人介绍,我国是水资源严重稀缺和污染并存的国家,就平顶山市而言,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8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为全国的1/5,属于极度缺水地区。保护和利用水资源对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今年启动了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自2000年以来,市区投资建了4座污水处理厂,长期达标稳定运行,出厂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
为做好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我市建立信息化、规范化的征收监管机制;开发了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水量分析、缴费通知、汇总统计等自动化处理,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2017年,市城区污水处理费实现征收5500多万元,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在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中,市直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联动。市住建部门履行征收职责,创新机制,搞好协调沟通,确保应收尽收;市发改部门加强宏观调控,促征收政策落地,营造良好环境;市水利部门严格自备水井管理,依法打击擅自开采地下水的行为;市财政部门实行专户管理,及时拨付相关费用;广大居民和企业顾全大局,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支持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积极缴纳污水处理费。多年来,我市的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位居全省乃至全国先进行列,有效保障了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就如何做好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后的征收管理工作,该负责人表示,首先,要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的宣传力度,使大家明白“排污付费”是国家政策,是必须承担的环保责任,进一步提高缴费意识。其次,要强化队伍建设,严格征收标准,依法文明征收,提高征收效率。最后,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心协力,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做好污水处理费征缴的相关工作,确保污水处理费应收尽收。
(本报记者 魏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