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21:07,我市接收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第二十七批共10件,问题所在地为宝丰县(4件)、叶县(5件,其中标*1件)、新华区(1件)。接收案件交办单后,交办案件落实组已于当日21:20转交宝丰县人民政府、叶县人民政府、新华区人民政府办理。
特此公示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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