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21:21,我市接收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第二十四批共3件,问题所在地为鲁山县(标*1件)、郏县(1件)、卫东区(1件)。接收案件交办单后,交办案件落实组已于当日21:26转交鲁山县人民政府、郏县人民政府、卫东区人民政府办理。
特此公示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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