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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6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政府出资 群众受益
石龙区为群众购买保险

 

本报讯 (记者张鸿雨)6月11日,记者从石龙区委政法委获悉,该区出资10万元为群众购买的平安家园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已经生效,万余户居民在遇到自然灾害或被盗被抢后,可以得到最高2000元的赔偿。

为推动平安石龙建设向纵深发展,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平安创建的成果,实现“平时治安有人管、丢了东西有人赔、百姓安居又乐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该区近日启动了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保障的社会治安防控新机制,由政府出资和人保财险平顶山市分公司合作,为全区群众统一购买了平安家园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据该区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冯英帅介绍,凡是石龙区户籍居民在遭遇自然灾害(如火灾、雷击、暴风、暴雨、洪灾等)及物品被盗被抢,在案发24小时内报案,经公安机关核查属实,保险公司在手续完备后5日内即可赔付到位,最高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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