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20:46,我市接收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第10批共5件,问题所在地为叶县1件、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标*件1件、鲁山县标*件2件(其中一件涉及宝丰县)、舞钢市1件。接收案件交办单后,交办案件落实组已于当日21:15转交叶县人民政府、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鲁山县人民政府、宝丰县人民政府、舞钢市人民政府办理。
特此公示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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