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聪利)6月4日,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为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市司法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
本次活动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自5月28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征集和初评、复评和定评、颁奖和宣传展播三个阶段,活动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若干名,获奖者将给予奖金和证书奖励,获奖作品将择优在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展播,并参评全省相应活动。
活动要求,作品形式可以是讲述类、公益广告类、工作展示类等。作品必须为原创(若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音乐等,须在片尾以文字注明来源),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宪法精神的解读,把依宪治国的宏大叙事与个人感悟的具象表达结合,立足个人,以小见大,讲述鲜活的“我与宪法”故事。
作品格式和报送方式如下:作品应为MP4视频文件,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公益广告类作品时长不超过1分钟,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280×720。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作品内容不得出现商业性广告或外部链接。
作品报送可采用在线上传和邮寄报送两种方式:所提交作品大小在2G以内的微视频,可以发送至邮箱:pdszsb@163.com或pdsswpg @163.com;大于2G的微视频作品以网络云盘形式上传,上传完成后将链接地址发到活动报送该邮箱。无法在线上传作品的,可将作品寄送至平顶山市启蒙路5号平顶山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请注明“‘我与宪法’微视频”字样,咨询电话:0375-7097700。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以及平面媒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