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银保监会近日公布了第一批经营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名单,共有12家公司入围,中国人寿荣耀上榜。
5月18日,银保监会发布《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从经营要求、产品管理、销售管理、投资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对保险公司的业务开展提出要求。具体来看,开展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和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仅经营受托型业务的养老保险公司除外。此外,较强的产品精算技术能力、长期资金投资管理能力、资产负债管理能力以及完善的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络等也是保险公司经营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硬指标”。
银保监会在对保险公司报送的开展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的业务报告进行认真核对后,确认中国人寿等12家公司符合暂行办法中所列的经营要求。
(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