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20:11,我市接收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第5批共7件,问题所在地为叶县4件(其中标星案件1件)、郏县1件、舞钢市1件、新城区1件(为标星案件)。接收案件交办单后,交办案件落实组已于当日20:31转交叶县人民政府、郏县人民政府、舞钢市人民政府、新城区管委会办理。
特此公示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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