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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对一“零口供”环保违法企业实施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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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5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舞钢市对一“零口供”环保违法企业实施顶格处罚

 

本报讯 (记者杨德坤)5月16日,记者从舞钢市环保局获悉,近日,该局在局案件审理委员会上一致通过一起“零口供”环境违法处罚案件。

今年4月底,舞钢市某建材厂因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擅自点火生产,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后,立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同时第一时间固定违法证据,现场制作检查笔录和勘验笔录,并对违法行为展开立案调查。

在按照程序调查过程中,经营者吴某拒不配合,环境监察工作人员数次通过电话及书面告知书形式告知该单位法人携带相关手续到环保部门接受调查无果,且送达的相关文书吴某拒不签字。

鉴于吴某经营的建材厂拒绝提供相关资料,拒绝配合调查,拒绝在现场检查记录及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上签字,拒绝落实《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的改正要求,态度恶劣,公然抵抗环保法律法规,该局坚决依法办理,所认定违法事实清楚,固定证据确凿充分,在局案件审理委员会上,全体人员一致通过对该企业做出顶格处罚。同时,该局致函发改委对该企业实施断电,并将违法信息告知工商、征信等部门,不再对其提供各项优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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