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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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孩子心中架起一道“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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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华区检察院创新建立以涉案未成年人全方位观护为重点、以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为目标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模式,近日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
在孩子心中架起一道“彩虹”

干警在平煤幼儿园开展“彩虹问答”普法活动。 卢拥军 摄
干警为小学生发放并讲解“彩虹读本”。 卢拥军 摄
干警在发放《雪天安全注意事项》宣传彩页。 卢拥军 摄
 

本报记者 卢拥军 通讯员 郭颖 高春亚

新闻背景

5月4日,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会上,新华区检察院代表作了未检工作经验介绍。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保钢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庚倜在会上为新华区检察院“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揭牌。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民义对新华区检察院的未检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要求该院再接再厉,不断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

新华区委书记乔彦强称赞新华区检察院近年来发展势头向好,持续取得新的成绩,为新华区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据了解,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是最高检统筹推进全国未检工作的重要载体,对破解未检发展难题、厚植未检发展优势、提升未检工作品质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共有3家检察院被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新华区检察院是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检察院。

新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常辉对记者说,未检工作关乎千家万户,责任大方知任务重。近年来,新华区检察院坚持探索未检工作方法,创建了以涉案未成年人全方位观护为重点、以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为目标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模式——“彩虹工作法”。

近日,记者到新华区检察院进行了深入采访。

镜头一:2017年5月27日上午,端午节前夕,新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局(简称未检局)局长郭庚午带领全体干警走进鲁山县看守所,和在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谈心。

检察干警与在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面对面促膝长谈,详细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改造情况及对未来人生的设想,帮助他们剖析违法犯罪的思想根源,鼓励他们改过自新、重塑人生。临走时,还向他们一一赠送了法律书籍。

镜头二:“我们每组挑选7张彩虹卡,答对卡片上的法律问题就能顺利闯关,成为今天的‘普法使者’。”2017年5月31日,在光明路小学“彩虹课堂”上,新华区检察院未检局干警与学生们进行普法游戏互动,孩子们兴奋不已。

检察干警精心设置闯关游戏,将法律知识、常见的未成年人犯罪类型和传统道德文化教育贯穿其中,闯关成功者就是当日的“普法使者”,让孩子们在游戏中受到法律知识的熏陶。检察干警还走进幼儿园,通过“彩虹问答”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

镜头三:“检察官哥哥姐姐,谢谢你们,我已经回到学校上学了。我要学会一门技术,自己养活自己,以后像你们一样做个好人,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2017年9月,新华区检察院未检局收到一封信,写信的是去年刚满18岁的少年小文(化名),小文曾因抢夺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新华区检察院未检局干警接手案件后,经过审阅案卷、提审、家访,发现小文是在18岁生日当天实施的抢夺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认定小文实施犯罪时还是未成年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此,未检局依法对小文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镜头四:2018年1月25日,大雪如约而至,新华区各学校放假一天,孩子们纷纷出来打雪仗、堆雪人。新华区检察院未检局干警为孩子们担心:大雪给孩子们带来了惊喜,但也带来了安全隐患。

纷飞的大雪中,干警们带着精心印制的《雪天安全注意事项》宣传彩页来到大街上,发放给正在玩耍的孩子们,普及安全常识,让孩子们在享受美好时光的同时,最大限度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得到了家长们的肯定与好评。

镜头五:2018年3月30日上午,新华区检察院未检局干警来到市区鹰城广场,开展“未检致青春,护成长远行”法治宣传活动。活动中,干警向群众发放“检察官提醒卡片”“家长手册”“检察官对你说”等宣传资料,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从情、理、法3个方面详细讲解未检工作,普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理念,加深群众对未检工作和法律知识的了解和理解,增强未成年人及家长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镜头六:2018年4月20日,新华区检察院未检局干警走进建设街小学,为孩子们作了一场以《拒绝校园暴力》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讲座。

郭庚午以“葫芦娃如果没有一个好爷爷会怎样”为切入点,生动、幽默地告诉小学生应该如何看待校园暴力,同时教会孩子们如何应对校园暴力。讲座结束后,还赠予学校关于如何杜绝校园暴力的系列丛书,希望校检合力,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以上是新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缩影。

据了解,早在2001年初,新华区检察院就成立了全省检察机关首家独立编制的少年案件起诉科,2013年更名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局。十几年来,该院不断创新未检工作模式,加大未检工作力度,成效显著,先后获得“河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河南省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突出贡献集体”称号,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系点”,未检干警康薇荣获“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和“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未检十佳业务竞赛标兵”称号。

2017年4月,时任湛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的常辉调任新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面对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节点,常辉提出了拓宽检察工作新领域,特别是加强未检工作创新力度,努力构建未检工作新格局,使之成为检察工作新亮点。2017年11月,在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交流会上,新华区检察院以《彩虹的约定》为题,介绍了在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方面的工作经验,获得了最高检的高度肯定。2018年3月,该院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

上述成绩的取得,凝聚着该院领导班子的辛劳和担当,凝聚着未检干警的心血和汗水。常辉深有感触地说,经过一年来的努力,新华区检察院未检工作展现出蓬勃生机,持续整体推进、快速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完善制度,加强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

新华区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羁押必要性审查。

建立权利告知制度。对于新入所的在押未成年人,该院明确告知其有权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解释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内容、程序。同时,将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相关法律法规书面告知在押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该院在《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的基础上,新增了对未成年人的权利、义务告知书,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告知,在用语上改变了过去刻板的法条公文的格式,代以第二人称叙述式,用语更加委婉,措辞更加缓和,适应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同时,权利、义务告知书还明确列举了《新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中关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特别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遵守的义务的规定,处处体现人性化办案风格,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建立风险评估预警制度。该院对在押未成年人逐人逐案进行风险评估,对可能发生的办案风险,及时向所处办案环节的办案机关及相关部门发出预警通报,提出处理意见,预防和减少办案风险的发生。

高三学生小杨(化名)因琐事将同学打成轻伤,双方未能达成和解,公安机关将小杨刑事拘留并提请批准逮捕。该院受理案件后,启动风险评估机制,认为应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考虑到小杨即将参加高考,如果被逮捕会对其产生严重影响,该院邀请小杨的班主任,一起多次找到被害人父母进行和解工作。最终,被害人父母被打动,对小杨出具了谅解书,该院对小杨作出不批捕决定。后来,小杨和被他打伤的同学均考入大学。

建立审查结论说理制度。对于依申请启动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该院在作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结论后,对结论依据和理由进行释法说理,并依法告知申请人。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依法书面告知办案机关具体理由和法律依据。

17岁的小勇(化名)因涉嫌抢劫罪被提请批准逮捕,通过综合评价案情及社会调查,该院认为对小勇采取非羁押措施风险较小,因此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并对小勇进行了教育,同时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随后,依法对他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在考验期内,小勇表现良好,定期提交每周表现,详细记录自己的经历、感悟。6个月之后,小勇迎来了不起诉决定。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该院与公安机关、法院、本院相关部门等密切沟通、配合,对于涉罪未成年人个人情况、诉讼进程、案件事实或证据是否发生变化等信息建立通报制度,掌握案件动态,在符合条件时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避免或减少不必要的羁押。

市区某学校学生小明(化名)因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刑事拘留,因案件部分事实尚未查清且同案犯均未到案,为防止串供、毁灭证据,检察机关对其批准逮捕。随后,承办检察官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督促尽快查清案件事实、抓捕同案犯。很快,同案犯悉数到案,承办检察官对小明及时启动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依法决定释放小明并为其办理取保候审,使小明重回校园。

规范程序,搭起“彩虹连心桥”

新华区检察院通过规范各项程序,对看守所里发生的侵害在押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进行监督纠正,建立起检察官与在押未成年人的“彩虹连心桥”。

深入监区开展监督。该院建立在押未成年人信息台账,每周更新,充分了解新入所未成年人具体情况,与其谈心,开展入所教育,促使其遵守监规。对看守所里发生的侵害在押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进行监督纠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向在押人员发放《约见申请表》,告知在押未成年人约见未检检察官的方式方法。

小寒(化名)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准逮捕,入所后小寒填写了《约见申请表》,反映自己被抓获时随身携带的黄金手镯被公安机关扣押,至今没有归还。了解情况后,检察机关立即向公安机关核实此事。经核实,该手镯不属于涉案财物,应当返还。该院遂向公安机关发出建议,公安机关接到建议后立即将手镯返还给了小寒的家属。

设立“彩虹心理诊室”。该院及时关注在押未成年人心理动态,委托专业心理咨询师入所开展心理疏导,使迷途少年解开心结。从事未检工作的干警全部接受心理咨询师培训,成立“彩虹心理诊室”,聘请国家专业二级心理咨询师驻室。同时,对在押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进行初步评估,按照心理问题严重程度,由高到低分为红橙黄绿四个等级,并根据等级建立档案,视具体情况及时约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存在心理问题的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矫治。

小张(化名)涉嫌盗窃犯罪但拒不接受讯问,办案干警对其进行初步心理评估后,认为其存在心理疏导的必要,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对小张进行心理疏导,促使小张打开心扉,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最终检察机关对小张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处理决定。

开办“彩虹课堂”。该院通过“彩虹课堂”对在押未成年人进行入出所教育、法治教育、道德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同时,将传统文化道德教育与案例相结合,编写“彩虹读本”,发放给辖区中小学生,引导他们学法守法。该院以道德教育、传统文化教育为抓手,把抄录、背诵《弟子规》《朱子家训》《孝经》等经典文化列入在押未成年人的学习计划,每周组织谈心得、谈体会活动,把优秀传统文化作为拯救歧路少年的一剂良药;注重文化礼仪学习,让在押未成年人明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定期评选出表现优秀的未成年人,给予适当奖励。

形成“彩虹寄语”。根据案件事实和社会调查情况,在案件办理、帮扶教育、案后回访等环节,该院采用寄语的方式对失足未成年人进行说服教育、释法说理。

在校生小陈(化名)涉嫌盗窃,案件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小陈平时在学校尊师守纪、成绩良好,因与他人发生口角,出于报复心理拿走了对方的手机。检察官结合其易冲动和法律意识淡薄的特点,在讯问中展示其母亲和班主任的书信寄语,小陈在“彩虹寄语”的感召下真诚悔罪,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小陈在案件诉讼过程中顺利升入高中,并被我省某二本院校录取。

跟踪管理,实现帮扶教育全覆盖

新华区检察院通过实施“彩虹工程”,跟踪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帮助他们回归社会,找到人生新方向。

实现动态管理、无缝衔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实效。该院出台《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在押及社区矫正人员“彩虹约见”制度》,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对于判处管制、缓刑的未成年人,协助法院交付社区矫正机构开展执行工作,并及时了解日常监管情况,定期回访,会同社区矫正机关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对侵害被矫正人权利的情况及时提出纠正建议。定期评估社区矫正效果,相应调整帮教方案,实现动态监管。通过面对面交流、公开邮箱地址及微信号、发放《约见申请表》等方式,与被监管人员建立密切联系。

小李(化名)因盗窃被判处缓刑,此后他自暴自弃,经常逃学,小李的父母递交《约见申请表》希望获得检察机关的帮助。检察官记下了小李的qq号,并化名“七色光”,以同龄人的身份与小李聊天,慢慢走进小李的内心,分享励志故事,使小李找回了自信,重新回到学校。

建立“3·2·2”新华“彩虹工程”,帮助失足少年重返校园或落实就业。该院实施“3·2·2”新华“彩虹工程”,构建检察院、家庭、学校或就业单位3方联系模式,结合未成年人的案后表现、个人意愿、特长,帮助其确定今后的人生目标和学习、就业方向。对于在校学生,帮助其重回校园;对于不能或不愿意返校的未成年人,帮助其发挥特长,联合愿意承担帮教义务的爱心企业,帮助其顺利就业。同时,与爱心企业签订保密协议,确定监督管理规范,明确企业和未成年人各自的权利、义务,帮助未成年人走上正途。据统计,近年来,该院累计帮助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入学或就业168人,且无一人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创建正德帮扶教育基地,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依托正德帮扶教育基地,该院联合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实现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服刑人员子女数据共享,共同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基地建立以来,受教育人数2万余人,基地被省检察院命名为首批全省检察机关帮扶教育基地。

谈起今后的未检工作,常辉表示,将对现有的未检工作经验进行再梳理、再创新,出台一套完整、规范的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程序,由“初步探索”进化为“规范高效”。

打造“互联网+”智能未检工作模式,借力大数据,通过信息数据采集,对被判处缓刑、管制、禁止令、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等的社区矫正人员,以及被宣布附条件不起诉、不起诉人员等涉罪未成年人实现全方位观护;开发集定位、汇报学习和劳动情况、心得记录、沟通、法治教育、娱乐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彩虹驿站”APP,使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保护其隐私。

建立特殊群体重点关注云平台,实现与公安机关、法院、民政、教育等部门的信息共享,通过数据采集,对留守儿童,失学、失管、失教人员,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摸底,录入信息库,实现动态更新,对严重不良行为进行及时干预,加强临界预防。同时,开展规律分析、总结,为犯罪预防和侵害预防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开通“彩虹直播间”,制作视频直播课件,借力直播平台,上线网络法治直播和公开课,解决传统法治宣讲在人员、受众方面的限制,实现法治教育即时、高效、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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