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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5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月起增值税改革三项措施 惠及我市1.2万余户纳税人

 

本报讯 (记者吴玉山 通讯员刘明明)5月3日,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从本月起正式施行的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措施,将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市国税局统计显示,三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将惠及我市1.2万余户纳税人。

据市国税局局长李庆煜介绍,深化增值税改革,是国务院颁布的一项重要减税降负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调整增值税税率,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适用17%和11%税率的分别调整为16%和10%。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原已按照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征收率计税的优惠。三是对部分行业符合条件的企业留抵税额退税。据测算,仅调整增值税税率和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这两项措施,今年5月至12月将为我市1.2万余户纳税人减税4.8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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