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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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双提升”攻坚战 为人民群众撑起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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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舞钢市人民检察院以建设“平安舞钢”为己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2017年满意度跃居全省基层检察院第一方阵,在平顶山市检察系统中名列首位——
打赢“双提升”攻坚战 为人民群众撑起一片天

舞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跃武(中)在与党组成员研究党建工作。 卢拥军 摄
 

本报记者 卢拥军 通讯员 尚广辉

◆新闻背景

今年3月27日,平顶山市持续提升安全感和满意度攻坚战推进会传来消息:2017年,舞钢市人民检察院满意度跃居全省157个县(市、区)基层检察院第一方阵,在平顶山市检察系统中名列首位。

平顶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庚倜对该院紧紧围绕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所做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要求该院再接再厉,继续发扬攻坚克难精神,全力打好“双提升”持久战、攻坚战。

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民义对该院取得的成绩也给予高度评价,并作出重要批示。

舞钢市委书记陈英杰称赞舞钢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是一支团结奋进的队伍,广大干警提高政治站位,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担当,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为人民群众撑起了一片天。

面对取得的成绩,舞钢市人民检察党组书记、检察长韩跃武说,平安是人民群众的期盼,也是社会稳定的基石。舞钢市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作为统领检察工作的主线,着力做好平安建设工作,有力维护了大局稳定,营造了和谐的社会环境。

近日,记者到舞钢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采访。

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2017年以来,舞钢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不稳定因素增多,给平安建设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

舞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跃武对记者说,作为平安建设的主力军,该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落实”的工作理念,以创建“平安舞钢、法治舞钢、和谐舞钢”为载体,以“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服务群众”为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力推进平安舞钢建设。

围绕发展环境抓平安。该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加强非公企业平等保护,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强化对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犯罪的打击,运用督促起诉、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环境污染治理。

紧贴民生需求抓平安。该院充分发挥审查批捕、起诉职能,突出打击重点,服务社会治安,坚决打击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源头治理抓平安。该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逮捕、起诉必要性审查;把握维权与维稳的关系,依法解决群众合法诉求,全面落实重大敏感案件信访风险评估、涉检信访定期排查化解等制度;认真开展涉检不稳定因素摸底排查工作,区分情况,妥善处理,化解矛盾。

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担当,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舞钢市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作为重大使命,自觉强化服务意识、找准服务方向、增强服务效果,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体现服务大局理念、诠释检察担当。

依法履职,始终把服务大局的理念体现在司法办案中。

开展专项执法活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该院主动把检察机关专项监督活动与舞钢市委、市政府开展的“环境治理”专项活动相结合,2017年共监督发现滥伐林木案件3件3人,犯罪嫌疑人均已得到有罪判决,有效遏制了破坏环境资源现象。

主动回应群众诉求,维护金融安全和秩序。该院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加大对非法集资案件的打击力度。2017年,依法审查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案件12件50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其中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6人、判处5年以上的6人、10年以上的1人,有效净化了金融环境,挽回了人民群众的损失,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创新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该院成立舞钢市检察司法救助协会,2017年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16件,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在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的同时,有效缓解了刑事被害人家庭的生活困难状况,化解了矛盾。

检企共建,始终积极主动服务本地经济发展新常态。

2017年,该院紧紧围绕“建设富美舞钢,打造中原明珠”,采取多种措施推动舞钢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平等地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该院优先办理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盗窃、抢劫、金融诈骗、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职务犯罪案件,防止对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充分保护企业发展活力。在依法办案的同时,站在企业和企业家的角度认识、分析具体问题,坚持依法办案与保护企业生存发展、保障员工生计并重,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实现办案效果最大化,坚决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

服务企业发展,强化预防工作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该院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引导企业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同时,结合案件帮助企业发现和查找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2017年提出预防建议10条,开展警示教育及预防宣传24次,提高了企业的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特别是2017年8月,该院通过对食品领域开展预防调查,发现盐业公司存在的制度漏洞,并及时提出建议,形成打击非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识。

文明接访,为企业排忧解难。该院继续坚持检察长接访日、巡回接访和节假日接访等制度,打造了“12345一站式”便民服务新格局,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企业的来信来访和举报、控告申诉案件,以文明言语和善对待来访人员,热情接待,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

精准扶贫,始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

舞钢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平顶山市委的统一部署,成立舞钢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深入贫困村尹集镇清凉寺村开展工作,做到组织领导、精准识别、帮扶项目“三到位”,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上级帮助与自身挖潜相结合,增动力、谋发展与解难题相结合的“三结合”工作方法,扎实、有序、稳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据统计,帮助清凉寺村争取资金110万元、扶贫小额贷款20万元,完成村内道路硬化5183米,安排公益岗位3人,举办家政月嫂培训班和科技培训班3期,培训148人次。

在依法办案中彰显公正,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舞钢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职责,在依法办案中彰显公正,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化解社会矛盾。

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该院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2017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63件212人,批准逮捕16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02件432人,起诉286件388人,判决286件419人。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从重从快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4件5人。同时,通过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所办案件优质高效。

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该院履行反腐查案职责,2017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1件15人,其中县级干部5人,移送审查起诉15件20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3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3件6人,其中正科级干部4人,移送审查起诉4件7人。该院查办了涉及民生民利、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总经理苗某(正厅级)系列案件,组织侦查业务骨干辗转北京、敦煌、郑州、洛阳、鹤壁等地调查取证,克难攻坚,出色完成省检察院交办的各项任务,得到省委及省检察院领导的高度肯定。

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责。该院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依法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2017年,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件12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提出检察建议14件,追捕漏犯9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4件17人,追捕漏犯6人。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办理被监管人员又犯罪的审查批捕案件4件4人,起诉3件3人,建议公安机关予以变更强制措施10件11人,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件。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共受理民事申请监督案11件,提请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抗诉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

在党的建设中铸魂补钙,聚力“强党建、带队伍、促发展”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对于基层检察机关来说,党组织建设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关键和前提。

舞钢市人民检察院找准基层党建与检察工作的四个结合点,突出增强检察干警的四种能力,以党建带队伍,抓党建促业务,抓党建树形象,实现党建与检察业务互融互促、同频共振。

在组织建设上找准结合点,增强党员干警的凝聚力。

一是加强组织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中心学习制度等,并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抓好执行,用制度管人管事。

二是严格组织生活。明确各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既是业务工作的领头人,又是党建工作的组织者,有效解决了党建工作无人过问、缺乏兴趣等问题。

三是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以重要节日为依托,组织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如三八节登山、清明祭扫、消暑篮球赛等,既锻炼了体魄,又在潜移默化中培养了党员干警的家国情怀。

在严管厚爱上找准结合点,增强党员干警的战斗力。

该院把党建工作同检察队伍建设相结合,树立积极正确的管人用人导向,提升党员素质,为检察工作开创新局面夯实人力资源基础。

一是树立正确的导向。选派获得市级以上“能手”“专家”“标兵”等称号的优秀业务骨干参加厦门大学、兰州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举办的业务培训学习班,真正让勤于学习、德才兼备的同志得到学习机会,充分发挥其正向引导作用。

二是深化从优待警措施落实。坚持加大基础设施改善建设力度,高标准建成食堂、集体宿舍、停车场、乒乓球室、健身房等,解决了检察干警长期以来的就餐难、停车难和健身难等问题,凝聚了人心,激发了同志们的工作热情。

三是建立党内关怀机制。首先是思想关怀,党员领导干部和党组织负责人要定期对广大党员和干警职工开展走访和谈心工作,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搭建互动倾诉平台。其次是工作关怀,党组织成员深入了解干警职工在工作中的得失优缺,并同他们一起解决问题,在创先争优中增进了解、患难与共,共同推动工作发展进步。最后是生活关怀,党支部定期到党员干部家中家访,让组织的“大家庭”对接干警个人的“小家庭”,把暖心工程做实做好。

在机制和制度建设上找准结合点,增强党员干警的约束力。

坚持以先进思想为引领,构建适应当前党组织建设新形势的制度体系,用制度管长远、管根本,用制度规范党组织工作、规范党员的思想和行动。通过制度建设,持续提升党员干警的制度意识和规范意识,不断增强制度的约束力,为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提供全面的制度保障。

一是始终强化制度建设,实现规范管理。制定理论学习制度、议事制度、干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党员干警行使权力制约机制,实施党员干警述职述廉制度和勤廉公示制度,经常性开展检务监督工作,对党员干警8小时以外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二是始终强化内部监督,树牢公正执法的制度保障。坚持“一岗双责”,即检察长与副检察长、副检察长与主管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各部门负责人除对本部门业务工作负责外,还对本部门的廉政建设负总责。强化“三项措施”,一是强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严格管理,使干警的日常工作和学习、生活列入监督范围;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对违反办案纪律,不重视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坚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袒护纵容;三是强化自律,树立检察队伍新形象。

三是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切实履行党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动摇,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规范司法行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强内部纪律约束,为检察人员架上纪律的“高压线”。

在业务工作中找准结合点,提升党员干警的创新力。

该院把党建工作的内容与业务工作的任务目标结合起来,坚持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

一是创新社会管理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探索创新社会管理方法机制,以“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为指导,成立司法救助协会,探索运用“三调查、四告知”工作法,设计调查问卷,进行实地实况调查,注重救助后与相关单位的工作协调与衔接,整合公诉部门、本级法院立案庭、本级法律援助机构、本级民政部门等机构的力量,逐步实现司法救助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设置检察官办公室,实现对公安派出所执法监督常态化。为实现对公安派出所执法活动的同步监督,2017年4月,该院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官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探索建立了侦查监督部门与公安局法制室定期通报案件质量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的侦查活动和执法行为。此外,还建立了个案协商机制,对有分歧的案件,由侦监部门召集公诉部门和公安机关以及法院等进行沟通协商,确保立案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三是帮教与救助并举,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该院实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树立“非犯罪化、非刑罚化、非监禁化”的办案理念,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注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帮教和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加强双向保护。制定了社会调查制度、法律援助制度、谈心帮教制度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在信访稳定中关注民生,帮助来访人解决实际困难

舞钢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把妥善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作为关注民生、服务大局、推进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创新工作机制,抓好源头管控,实现了所有到该院上访的案件件件依法办、案案有结果。

领导协调处理,加大信访处理工作力度。为落实“要事解决”的要求,该院根据具体情况开展面对面的业务指导,并采取座谈讨论、实地了解等方式,提出建议,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讲求实际效果。

加强硬件建设,使接待工作规范高效。该院设立检务公开服务大厅,安排专职信访接待人员。专职信访接待人员由法律素养高、平易近人的老检察官担任,他们释法答疑,提前化解矛盾。依照“一账一表”,规范处置来信来访。对于普通来访,逐项登记来访台账;对于辖内来访,实现接访底数清、问题归类处置清、统计方便快捷的工作效果。建立专门制度规范接访行为。2017年以来,该院先后制定了《处理涉检信访案件的工作制度》《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预约接待制度》《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规定》等规章制度,规范接访行为,提高接访水平,真正做到了信访工作“有法可依”。

情礼相融,把信访工作做到来访人心里。该院在信访工作中把“情”字体现在每一个细节中,把“情”字融入每一位来访人的心中,真正达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息访罢诉”的目的。在日常接待工作中,专职信访接待人员做到“进门一声请、送上一张椅、端给一杯茶、献出一片情”,通过热心接待、耐心听取、细心询问、尽心说理、诚心解决,使来访人满意而归。

一些来访人特别是一些家庭困难的刑事案件当事人亲属,因没能从被告人处获得赔偿或补偿,从而选择上访。尽管法律没有规定检察机关有解决此类问题的责任,但是作为“正义的守护者”,检察机关把来访人当成自己的亲人,在用心接待来访人、解决其反映问题的同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增进他们对检察机关的了解与信任,促进问题妥善解决。

司法救助解民忧,检察关怀显真情。2017年以来,该院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以“救急救困、应救必救”为原则,坚持做到“四个救助”,在服务救助对象、借力相关部门、拓展救助形式、延伸帮扶触角上下功夫、使长劲,办理了一大批司法救助案件,不仅促进了涉检信访案件的化解,而且解决了一大批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2016年10月,未成年人小张在车祸中受伤,后续治疗需大笔费用,但他的家庭十分困难。得知这一情况后,该院主动为其争取了3000元救助金。这是司法救助工作制度实施以来,该院第一次对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据了解,凡在该院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救助资金均在1个月内发放。

在走访宣传中加深理念,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舞钢市人民检察院为切实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立足职能,结合群众需求,深入社区、农村广泛宣传平安建设,提升群众知晓率。

该院积极探索实施“检民(企)对接”新机制,在“一村(企)一检察官”的基础上,采取领导包片、部门包乡、干警包村的方式,组织全体检察干警开展“双提升”大走访、一村(企)一检察官活动,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联系,让每位检察干警都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宣传平安建设和检察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理解、支持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从而有效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

一是责任到人,扎实开展大走访活动。该院以检察机关工作职能、便民举措、接待来访等为主要内容,印制宣传册、宣传页,以部门为单位,一个部门对接一个乡镇,一个干警分包一个重点村,挨家挨户走访群众,发放检察宣传资料,了解社情民意,开展法制教育宣讲和普法宣传,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受到了群众的称赞。在走访活动中,检察干警们认真落实“三见面、三必须、三经常”工作机制,即与乡镇干部见面、与村干部见面、与农户见面,每周必须进行一次电话沟通、每月必须进村走访一次、每季必须进行法制宣传一次,经常保持通信畅通、经常关心驻村工作、经常解决实际问题。除定期开展工作外,该院要求全体检察干警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努力做到村里需要随叫随到、村民电话随打随接,尽全力帮助解决问题。同时,记好工作日记,建立联系点工作档案,定期研究分析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妥善解决。

二是宣传到位,增强走访活动效果。为提高集中宣传效果,该院加强与基层联系,每逢乡镇集市、庙会,都积极组织宣传小分队深入乡镇,通过出动检察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接受法律咨询、为群众释法说理等方式进行宣传,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和称赞。同时,结合进村入户大走访活动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宣传,邀请舞钢市电视台、信息中心、网络中心等多家媒体进行专题报道,使平安建设“双提升”工作在电台、报纸、网络上见影见声见字,进一步增强了“双提升”大走访活动的效果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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