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4月24日,记者从鲁山县食药监局获悉,自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暨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动员大会以来,该县各药品经营企业因店制宜、积极整改、迅速行动,争创“三星”示范药店。
据介绍,各药品经营企业根据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同时结合店内布局合理设置阴凉区域,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为严格储存药品提供必要条件。截至目前,积极整改中的零售药店已达15家,设置阴凉区等待进一步验收的药品经营企业31家。
该局在督促药品零售单位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及创建星级示范店的同时,发现个别药店存在非法张贴不实广告、未按规定进行分区管理、未按标识进行分类陈列等行为,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要求限期改正。
县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执法人员将一方面上门对相关药店进行业务指导,一方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药品经营企业能够守法经营,让人民群众买到放心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