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毛玺玺)记者4月10日从市纪委监察委了解到,日前,市纪委监察委制定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全市各相关单位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办法》共6章30条,明确对各县(市、区)纪(工)委、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派出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实行量化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监督责任、组织监督责任、作风监督责任、监督执纪责任、党员权责监督责任、自身监督责任等履行情况。考核方式以日常考评、实地督查为基础,以年终考核为重点,以问卷调查为印证,以加减分项目认定为补充,分一类、二类、三类三个等次在全市进行通报,结果纳入各地各单位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成绩,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先选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办法》明确了对日常监督成效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了对日常监督的科学评估和有效反馈机制,用制度压实责任落实,更加有效地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市纪委监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突出工作实绩,注重日常加压,将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