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孟鹤)3月30日起,我市2018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开始发放。
“根据有关规定,《作业证》应由省级农机、交通部门和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加盖公章,三章齐全方为有效。”市农机局管理科科长李长河表示,《作业证》印制工本费已由农业部统一支付,各地农机管理部门在发放《作业证》时将坚决贯彻免费发放的原则,严禁搭车收费、变相收费。
“《作业证》是跨区作业机车免交车辆通行费的凭证和依据,国家农机化司在每张2018年《作业证》上加印了唯一对应的二维码,并建立了相应数据库。民众可通过手机软件扫描查验真伪、获取相关信息。”李长河说。
今年我市将发放《作业证》20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