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常洪涛)3月26日,记者从鲁山县有关部门获悉,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公布了我省第三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名单,鲁山县食药监局榜上有名。
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经过自主申报、择优推荐、评审验收和社会公示,由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政府部门、中央部门驻豫执法机构推荐的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备选对象中最终确定。
近年来,鲁山县食药监局以服务型执法为引领,牢固树立“监管也是服务,服务与监管并行”的执法理念,积极探索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开拓前行,热情服务,严格执法,做到文明规范执法与优化监管服务的深度融合。
加强“法制食药监”队伍建设,夯实服务基石。为更好地指导、督促、帮助食药生产经营者,打造一支具备专业食药法律法规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理念的食药监队伍,该局长期开展“学、讲、比”活动,全面提升一线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树立行政执法人员服务理念,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将事前、事中、事后指导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
推进人性化执法,构建和谐关系。在行政执法中,该局突出服务理念,倡导人性化执法。建立案件服务指导机制,实行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服务。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办案人员帮助当事人分析违法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指导其行使陈述、申诉、听证、复议、诉讼等权利,帮助其维护合法权益。结案后,对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纠正违法行为的情况,督促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加大普法宣传,构建良好格局。开展法律宣传“五进”活动。即开展法律宣传进商户、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和群众的法律宣传。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媒介的传播作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消费警示、经典案例、食药监管动态等。
鲁山县食药监局负责人表示,全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健全行政指导、行政调解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服务型执法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确保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深入持久,焕发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