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毛玺玺)3月19日,记者从市纪委监察委有关部门了解到,为充分发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服务保障职能,助力全市脱贫“百日攻坚提升行动”,确保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全面达标提升,市纪委监察委出台实施精准监督执纪问责保障措施。
密切协调配合。市纪委监察委加强与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协调联动机制19个成员单位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形成合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协调配合、信息共享、问题收集、移交核查、督查协作、结果运用协调联动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加强协作配合,派驻纪检组和国有企业纪委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驻在部门和所在单位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产业扶贫、定点帮扶、金融扶贫、社会扶贫等方面认真履行职责。
查纠干部“甩手”作风、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市县两级纪委监察委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监督,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为群众提供便捷的信访举报途径。开展随机抽查,走村入户摸排,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精准度。市纪委监察委每月对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督查巡查、部门移送等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选定反映相对集中的区域或行业进行重点督办,直接约谈主要负责人并当面交办问题线索,督促整改落实,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市纪委监察委挂牌督办并严肃问责。同时,对群众反映强烈、久未解决的问题,实行提级办理。对每件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件开展专题督办,实地核查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加大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转办、督办力度。凡是扶贫领域发生的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原则上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严格追责问责,对脱贫攻坚领域的违纪案件严格实行“一案双究”,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对扶贫领域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定期通报。此外,还把扶贫领域“拍蝇”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与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建立台账,集中管理,及时处置。
开展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察委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扶贫办围绕全市脱贫“百日攻坚提升行动”部署的十大工程推进落实、完成效果等,每月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市县乡纪委三级联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村入户,集中开展扶贫领域问题信访举报专项受理活动,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回头看”,并建立管理台账,未办理或办理不到位的,重新进行处置,确保件件有落实。市纪委监察委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包片调研督导,重点督导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督导时坚持扶贫领域信访件带件下访制度。开展扶贫领域多轮次、滚动式重点督办,对问题反映相对集中的县(市、区)、乡(镇、街道), 市纪委监察委直接约谈党委、政府和纪委主要负责人,当面交办问题线索;对群众反映强烈、典型性强、久拖不决的问题线索,责成限期整改,挂牌督办。对叶县、鲁山县、石龙区进行重点督办,确定20个重点督办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当面向纪委书记交办问题线索,限期办结,跟踪问责。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选取一批2017年以来我市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指导有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形成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常态化,一体推进扶贫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