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卢晓兵)3月22日,记者从市图书馆了解到,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多读书、会读书、爱读书,更好地运用传统节日来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我市将举办“吟清明 颂春天”2018年清明节朗诵会。
本次朗诵会是由市文广新局、市文明办主办,市图书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市图书馆学会、平顶山市朗诵社承办。
本次朗诵会是一场面向全市市民的公益性演出,欢迎热爱朗诵的市民朋友们免费领票观看。领票时间:3月24日起,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先到先得,领完为止。领票地点:市图书馆二楼大厅服务台(湛南路),市民领票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演出时间:4月1日15:00;演出地点:市图书馆二楼报告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