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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3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启动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

 

本报讯 (记者程颖)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最新结果,预计3月23日至29日我省有中度至重污染过程。按照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的最新指示,3月22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3月22日16时起,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采取Ⅱ级响应措施,橙色预警响应的调整或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各新闻媒体和电信运营企业将在全市发布健康防护警示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重点工业排污企业和行业将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已按照市政府和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求采取较Ⅱ级响应措施更加严格减排措施的,仍执行更加严格的减排措施。橙色预警期间,所有燃煤设施不得擅自启动。

在主城区实施非绿标车、燃油三轮车、柴油轻型货车、渣土车、非道路机械设备和大型货车限行、禁行;各类施工现场要达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全市所有户外施工工地停止施工作业,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严格按照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扬尘源清单和市污染防治攻坚专家组的指令,持续进行路面机械清扫、清洁。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强化现场督导检查,确保强制性减排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省驻地督导组、省强化督导组、市纪委监察局和市环境攻坚督查办将对以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工作不力致使管控措施得不到落实,以及迟报、漏报、瞒报管控日报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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