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专版
3上一版
 
共交流话发展促良性互动 新时代抓机遇攀仲裁高峰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再创仲裁新成就
贯彻仲裁司法新解释 推进仲裁事业新发展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2018年3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贯彻仲裁司法新解释 推进仲裁事业新发展

 

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县级调研员 叶建平

仲裁作为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是商事纠纷解决的一种重要法律手段,兼具诉讼的权威性和调解的灵活性,同时仲裁还具有自主、高效、保密、低成本、国际化等特点和优势。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仲裁已经成为解决经济纠纷、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我市法院民商事案件持续大幅增加,法官人均办案数长期在高位运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要健全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以分流人民法院的办案压力,为纠纷的多元解决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司法与仲裁都以化解纠纷为己任,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理想追求,两者优势互补,是和谐共存的合作伙伴。长期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着保持司法与仲裁的良性互动,支持仲裁事业健康发展的理念,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对仲裁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尽力作仲裁协议有效的解释认定,作对仲裁裁决有利的裁定,以非常慎重的法律思维作否认仲裁协议效力、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

三个最新司法解释的密集出台,一方面表明最高人民法院以更积极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支持仲裁事业发展,仲裁机构作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迎来重要的发展契机;另一方面也要求仲裁机构持续提升仲裁水平,满足社会多元纠纷化解需求。

在新的历史时期,司法与仲裁应当秉承开放、包容的精神,以多元、互鉴的思维,继续保持良性互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与平顶山仲裁委保持密切沟通交流,携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实力重返第一方阵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3上一篇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