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玉山)3月13日,记者从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决定3月15日在全市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据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介绍,市消协推出的“平顶山市消费者协会”微信公众平台3月15日前上线,将通过权威发布、消费要闻、消费警示、年主题、投诉流程和微活动等板块与消费者进行互动;设立首批消费维权服务中心站,同时开展公共服务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社会监督调查活动;采取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深入现场通过消费体察、征集霸王条款、典型侵权案例、走访用户、问卷调查、消费者评议活动等形式,评选出一批诚实守信、服务优质、消费者满意度较高的优秀企业、先进典型,作为2017年度“品质消费 诚信经营”示范单位。
3月15日,市、县(市)两级集中举办以“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为主题的广场宣传活动,市区将设立一个主会场和3个分会场。主会场设在双丰商城光明路店门前,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各设立一个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