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韩江法)3月9日,市创建指挥部向各创建责任单位下发通知:我市实行市、区两级机关单位分包市区道路工作责任制,对落实任务好的单位表扬奖励,对落实任务差的单位批评处罚。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全面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整改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市区的主次干道、周边道路和背街小巷等实行市、区两级机关单位分包道路责任制。时间为3月至12月底。分包单位为:市四大班子机关、市直各单位、各群众团体;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高新区各区直单位、群众团体、街道。
工作任务有四项: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中行动,分包路段的单位要由主要领导或责任领导带队上路,开展义务劳动和宣传督导活动,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分包路段的单位要组织3-5人的巡查小组,坚持每天到分包路段开展巡查督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协调督促解决问题,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监督沿街单位门店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创卫公益宣传;劝阻市民随意倾倒垃圾、乱丢果皮、乱停乱放等不文明不卫生行为。
石龙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自行安排辖区内道路分包任务,每周五下午将分包道路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市创建指挥部。
市创建指挥部对市、区两级机关单位分包道路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纳入六个专业化督察内容,一并考核、奖惩,检查结果在新闻媒体通报,表彰先进,批评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