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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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2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石龙区扎实推进禁燃禁放工作

 

本报讯 (记者张鸿雨)2月14日上午8点多,石龙区人民路中段不时有环保志愿者向来往行人散发传单,宣传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政策;街头不时有宣传车驶过,播放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在人民路和人文路上,售卖春联及年货的摊位一个连一个,却没有发现一处鞭炮摊位。“环保志愿者给我们发了倡议书和公告。为了环境和安全考虑,石龙区建成区内禁售禁燃烟花爆竹,保护蓝天白云我们全力支持。”多年经营年货生意的商户师卫国说。

1月22日,该区蓝天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要求在建成区内全时段全区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

目前,该办公室已出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由公安、安监、环保、工商等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做好禁燃禁放工作。城区各街道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开展宣传活动;成立督查办公室,制定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督查问责。对于违规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处以1万元到10万元不等的罚款;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以100元到500元的罚款。

目前,人民路、高庄和龙河3个街道已明示春节期间不休息,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加大巡视力度,确保建成区内不出现一声炮响,看不见一张炮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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