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邱爽)随着党和国家各项惠民政策的陆续出台和补助提标扩面的加快,财政惠民资金规模不断扩大,管好用好惠民资金,成为各级财政部门的重要工作任务。2月5日,记者从示范区财政局了解到,为确保惠民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上,示范区财政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
针对社保资金开设了财政基金专户和基金收支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承办部门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资金,做到审核手续完备,拨付方法正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分配公开、透明,并开展定期和不定期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要求整改到位,有效地防止了社保资金截留挪用和虚报冒领现象。
通过对惠农资金实行三级公开审核制度,即申报时村民委员会确定对象上墙公开,镇、街道入户调查发放对象公开,管委会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发放对象、发放标准公开,上述程序完成后,村、镇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转入财政局进行程序复核,业务主管人员提出意见局长审批后,通过“一卡通”发放系统直接将资金打入发放对象个人账户。
截至去年底,新城区共发放强农、惠民资金4921万元,减少了中间环节,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发放对象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国家惠民政策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