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毛玺玺)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指示精神,根据市委工作安排和九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2月8日,市纪委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春节期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2月9日至3月5日期间,全市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春节期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的内容是,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对“双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的安排部署情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对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情况;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公车,以及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或租用车辆等问题;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等问题;违规进行非公务接待、超标准接待、公款互相私请、工作日午间饮酒以及在机关食堂、私人会所、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等问题;公款购买、收送礼品、土特产、烟酒、茶叶和有价证券等问题;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市纪委坚持市县联动,将组成检查组,抽调公安、税务、媒体等部门同志参加,通过查阅资料、调阅账目、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市范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集中监督检查。
市纪委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广泛利用微信、微博、报纸、电视等媒体发布监督检查工作信息,对广大党员干部早打招呼、早提醒,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向全社会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失责必问的强烈信号,以严明的作风纪律保证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市纪委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全市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精心组织、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按照“盯住时间节点,抓住具体问题,强化日常监督”的要求,聚焦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为我市综合实力重返全省第一方阵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市纪委举报电话为0375—12388,市民群众也可在“清风平顶山”微信平台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