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鹰城好人”评选活动的通知》(平宣文[2017]105号)要求,在全市开展了“鹰城好人”评选活动。
经过前期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的认真组织、逐级评选,共报送93名候选人参加全市评选。评审组按照规定程序,严格评审标准,认真开展评议,最终产生了“鹰城好人”10人(组),现予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2月7日-2月13日,凡对上述人选有不同意见者,请及时反映。联系电话:2666707。
中共平顶山市委宣传部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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