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毛玺玺 通讯员和琦)“在1月26日上午的工作纪律检查中,发现你外出没有履行登记手续,违反了工作纪律。现要求你深刻反思,认真检讨,加强作风建设,杜绝违规情况再次发生……”1月29日,新华区司法局纪检组长李占营对该局一名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为准确把握和有效运用“四种形态”,该局纪检组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紧盯“关键少数”,敢于较真,敢抓敢管,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细化程序、完善制度,以诫勉谈话、党纪政纪处分等问责形式落实“四种形态”,认真解决纪律松弛、顶风违纪等问题,切实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中。
“通过有效实践‘四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既体现了‘惩’又体现了‘治’,既是治标更是治本,效果很好。”该局局长李广州说,去年以来,该局不断严明党的纪律,持续正风肃纪,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等活动,深化廉政宣传教育;扎牢制度笼子,夯实“两个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与班子成员、股(室、中心)、司法所负责人层层分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持之以恒加强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党组成员主动下访,倾听群众呼声,解决实际问题,自觉接受群众、基层和社会的监督,切实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