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玉山)1月29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政治纪律,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扎实推进干部作风大整顿,树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良好形象,该局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做到“十不准”。
市食药监局“十不准”是:不准发表与党员干部身份不符的言论,制造、散播政治谣言、小道消息,丑化党和国家形象;不准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对党组织说假话,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准向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不准侵害群众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或单位影响为本人或亲友谋取私利;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土特产和贵重物品;不准接受超标准接待及管理服务对象的公务性宴请和各种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对服务对象态度蛮横、言语粗暴、打击报复、推诿扯皮;不准以任何名义向行政相对人吃、拿、卡、要;不准违反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活动;不准滥用行政裁量权或者选择性执法,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随意作出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