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魏广军)记者1月22日从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平顶山攻坚指挥部了解到,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奖惩实施办法(试行)日前实施,成绩优异者记功奖励,任务完成不好者将被问责处理。
考核办法适用于承担全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攻坚任务的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
奖励条件为:在百城建设提质工作过程中绩效考核满分的;创造的经验受到省百城建设提质领导小组充分肯定,并向全省范围推广的;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级以上通报表彰的;工作扎实、按期超额完成省、市各项既定目标任务的;在市百城建设提质办督查考核中获3次以上(含3次)通报表扬的。获得以上成绩的,市有关部门将给予通报表扬、记三等功或二等功的奖励。其中,创造的经验受到省百城建设提质领导小组充分肯定,并向全省范围推广的,市政府给予嘉奖,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使用重要依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问责:组织不力,未履行工作职责,影响整体推进的;对存在、督查发现问题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省、市下达的各项阶段性工作任务和年度目标考核任务,未按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对市百城建设提质办交办事项不反馈、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在市百城建设提质绩效考核中,各县(市、区)排名倒数第一的;市直各成员单位绩效考核排名后三名的;其他对百城建设提质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情形。
问责对象为单位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问责方式分为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整职务等,问责方式可以单独或合并使用。其中,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可由市百城建设提质办决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