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巫鹏 通讯员邵晓伟)“太感谢崔律师了,是他帮我讨回了公道。”1月22日,提起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援助律师崔占华为自己代理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宝丰县石桥镇大牛庄村村民牛某连声称赞。
“我们通过整合服务资源,在全市率先创建了‘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在为群众提供‘综合性、窗口化、一站式’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也将司法为民落到了实处。”宝丰县司法局局长刘振奇说,过去由于办公条件差,该局服务部门地处偏僻、分散,群众寻求法律服务门难找、事难办。经过积极争取,该局在2015年10月启用了新的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去年7月,该局利用两层业务配楼建成了全市首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
为切实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该局研究出台了《宝丰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在平台建设过程中,他们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有效整合司法行政机关资源,着力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的服务型窗口。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职能定位为“3+X”,即结合本县实际,把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基本职能纳入中心之后,又拓展了律师、法律服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公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教育七项职能,整合为10项职能,把中心建成集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为一体的“窗口化”服务平台。
在完善平台配套设施的同时,该局根据实际情况和方案要求,优化人员配置,设立综合接待、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岗位。该局积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项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建立激励考核机制,提升了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和服务水平。通过平台固化、程序优化、环节简化,切实提高了办事效率,确保群众及时获得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行半年多来,已办理援助案件300余起,化解矛盾纠纷1100余起,接受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办理公证200余件,接收社区服刑人员88人、解除94人,接收安置帮教人员73人,发放法治宣传资料3万余份,多项服务数据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较大提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服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