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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8年1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会
运英甫等被执行死刑
 

本报讯 (记者毛玺玺)1月23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市中院刑一庭遵照最高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将故意杀人犯运英甫、段天立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注射死刑。

故意杀人犯运英甫,男,河南省叶县人, 2016年2月19日被逮捕。运英甫因感情纠葛持刀行凶杀人,并抛尸、焚尸,还利用被害人手机掩盖罪行,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故意杀人犯运英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罪犯运英甫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省高院依法将罪犯运英甫报请最高院复核裁定,核准判处故意杀人犯运英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故意杀人犯段天立,男,河南省汝州市人。2015年9月18日被逮捕。段天立无端怀疑自己妻子李某与他人有暧昧关系即持刀行凶,不顾他人阻拦,连杀二人。犯罪手段残忍,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且系累犯,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虽然段天立有自首情节,但是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市中院依法判处故意杀人犯段天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罪犯段天立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省高院依法将罪犯段天立报请最高院复核裁定,核准判处故意杀人犯段天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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