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邱爽)为强力推进2018年上半年21个重点项目征迁工作,近日,示范区《重大项目征迁工作督查问责问效工作方案》出台,通过量化考核、督查问责,为征迁工作明任务、定节点、加强压。
据了解,区征迁办对21项重点任务的总体任务、完成时限进行了明确,并按周进行量化分解。
此次专项督查工作在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由区纪工委、组织部、督查室组成督查问责问效领导小组。具体将采取五项措施:一是实行周督查。采取调度督查、实地督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照周任务逐一核实登记。二是实行月评比。示范区每月初召开重大项目征迁工作专题会议,对完成月工作任务的镇(街道)颁发红旗,对未完成月工作任务的镇(街道)颁发黑旗。三是落实登记销号。逐项建立重大项目征迁工作台账,认定完成征迁任务的,拍照登记,编号存档。四是通报制度。通过督查简报、示范区快讯、电子大屏等方式公开督查结果。五是从严结果运用。将督查结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管理、 干部业绩档案,并作为干部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严格落实问责奖惩,对镇(街道)在月评比中被颁发红旗的予以全区通报表扬,对被颁发黑旗的予以全区通报批评。
此外,对督查中发现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弄虚作假或虚报浮夸、瞒报等重要情况,产生不良影响的,将按照《示范区落实重点项目重要事项工作不力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平示范工〔2017〕43号)严格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