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卢晓兵)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弘扬社会正能量,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1月11日上午,市公安局组织有关单位在该局门前举行《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该条例于2017年12月1日经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中不仅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认定、奖励作了规定,还明确提出权益、保障等,条例指出将对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予以5万元以上奖励,牺牲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颁发100万元特别奖金。
当天,在活动现场,民警向过往行人发放宣传手册等资料5000余份,并耐心答疑解惑。
据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平顶山分会会长李胜平介绍,近年来,我市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在危急时刻不顾个人安危,用鲜血乃至生命捍卫了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谱写了一曲曲正义之歌。同时,我市大力表彰见义勇为行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切实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救助帮扶困难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在全市上下形成了良好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