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鸿雨)1月10日,郏县渣园乡农民宋某为石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写有“公平公正执法如山 清正廉明亲民爱民”的锦旗,感谢该局帮其追回9万元执行款。
2013年,宋某跟随施工队打工造成腿部伤残,郏县人民法院判决与宋某同村的包工头王某赔偿其10.5万元。判决生效近两年,王某一直不履行赔偿义务。作为家里的顶梁柱,且子女都在上学,生活无望的宋某遂诉至郏县法院执行局,后因案件异地办理转至石龙区法院执行局。
2017年两次被石龙区法院执行局司法拘留后,王某仍拒不履行赔偿义务。随后王某又隐瞒虚报财产、设法转移财产和资金,其妻在王某被拘期间又涉嫌将王某年逾九旬的父亲遗弃在石龙区法院。在证据齐全后,案件遂移交公安机关,石龙区公安局以拒执罪逮捕了王某。由于王某父亲年事已高,遂后石龙区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有关办案人员一起对王某家人作思想工作,宋某也作出让步,双方协商9万元了结。上月12日,宋某拿到了第一笔6.8万元执行款,上月27日拿到了余下的2.2万元。感激不尽的宋某特意为该局送锦旗表示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