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玉山)1月3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2017年度企业年报公示自1月1日起开始,6月30日截止。
据市工商局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科负责人介绍,企业年报,是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制度自2014年10月1日开始施行。
企业年报内容包括:通信地址等联络信息;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网店网址信息,从业人数信息,财物信息,社保信息等。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年报信息。
凡在前一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都需要公示年报。
企业未按期限年报的,将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移出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失信信息将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