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国家对政府采购环保产品有什么要求?
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中要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采购人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含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载明对产品(含建材)的环保要求、合格供应商和产品的条件,以及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
53.国家对采购进口产品有什么规定?
答: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中规定,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采购人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采购人报财政部门审核时,应当出具以下材料:《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关于鼓励进口产品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复印件;进口产品所属行业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专家组出具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邱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