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温书功 通讯员孙文涛)“这条河没整治前,河岸和河底到处都是垃圾,塑料袋满天飞,更严重的是河床内的树木和建筑物阻挡河水,加上河床上挖的土坑,汛期易出现儿童溺水事故。如今,通过‘清河行动’,岸上的垃圾被清理,河底的违法建筑物被拆除,土坑被填平,广阔渠的水又能长流了。”12月27日,在郏县渣园乡青龙河小卢寨段河道内捡拾垃圾的河道保洁员南雪玲高兴地说。
入冬以来,该乡将“改善人居环境”和“建设美丽乡村”结合起来,成立“清河行动”领导小组,以“一卡、一册、一牌”为基本措施,完善河长制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强化乡、村两级河长巡河责任,建立了乡、村两级河长制组织体系,乡级河长为第一责任人,村级河长为相应河库湖段直接责任人,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河段、沟渠,实行网格化管理。“清河行动”前期,该乡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对全乡“三河一湖一渠一库”进行精准摸排,对河湖沟渠内树木、违法建筑、排污口、河道两侧养殖棚、采砂点、垃圾点及横穿河道的管线管道等障碍物进行逐项排查,并登记造册。同时,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置警示牌,出动宣传车,利用村级广播等形式,宣传“清河行动”的重要性,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为确保“清河行动”效果,该乡完善了河长制“四个一”工作动态巡查机制,严格实行日调度、周通报、月检查制度,全面实行河长带队巡查制度,在河湖沟渠显要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乡纪委和河长办抽调专人对青龙河、二十里铺河、广阔渠三线清河现场进行巡回督导,对督查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将“清河行动”督查结果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同时,强化后期管护,把维护河库良好环境的责任压实到各级河长,明确由河长负责日常管理,相关部门负责监管执法,确保“清河行动”整治效果不反弹。
截至目前,该乡已出动人工480余人次、机械50余台次,累计清淤疏浚河道6000余米,清理阻水树木4000余棵,清运垃圾84车,清除违法建筑13处。